上海会展业新规10月施行:出国参展防坑有硬规定
核心结论:2026年10月1日起,修改后的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正式施行,条例更名为《上海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》。本次修改共十四条,对经常参展、出海参展的中小企业有三项直接影响:组展单位必须如实披露境外展会信息、主动提示参展风险、订立合同明确权责;展会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;办展按主题、规模实行分类管理,监管措施与风险等级匹配。
这次改了什么?
《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》2020年出台,是全国首部省级会展业地方性法规。实施六年后,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表决通过修改决定,10月1日起施行。修改围绕三条主线:
- 提能级: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明确覆盖会展引进培育、品质提升、宣传推广和产业联动,推动国际会展企业、人才、品牌在上海集聚;
- 促融合:明确促进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,鼓励数智化办展,推动绿色技术、绿色标准在会展领域应用;
- 强保障:优化企业出国(境)参展的服务和管理机制,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赴境外自主办展、参展,拓展国际市场。
出国参展怕被坑?组展方多了三项法定义务
这是本次修改对老板们最实用的一条。不少企业花几万块跟组展公司出国参展,结果遇到“山寨展会”、展位缩水、同期撞展,维权无门。新条例明确组展单位必须做到:
- 如实披露境外展会信息——展会规模、届数、主办方背景不能说一半藏一半;
- 主动提示参展风险——目的国政策、汇率、签证等风险要提前讲清楚;
- 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——展位位置、费用构成、退改规则白纸黑字写进合同。
同时,相关部门和贸易促进组织将按职责做好出国(境)参展的指导、管理与保障,企业遇到境外展会纠纷有了明确的求助通道。
展会宣传还能“吹牛”吗?
不能了。新条例明确不得对展会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无论是办展方宣称“国际大展”“万人规模”,还是参展方在展位上夸大产品功效、伪造资质,都属于监管红线。办展方、参展方都要自查宣传物料,说法要有依据、数据要可验证。
办展监管有什么变化?
展会举办地的区商务部门将会同公安、应急、消防救援、市场监管、城管执法、卫生健康等部门,根据会展主题、规模实施分类管理,监管措施与风险等级相匹配。小型专业展会的办展负担有望减轻,大型公众展会的安全、秩序要求会更严。办展企业应提前与区商务部门对接,确认所属类别和对应要求。
常见问题速答
新规什么时候生效?
2026年9月18日通过,10月1日起施行,条例同步更名。
被组展公司虚假宣传坑了怎么办?
凭合同和宣传证据向商务部门投诉,或依法主张合同责任。
小企业办几十人的对接会也算会展吗?
按主题、规模分类管理,小活动适用简化要求,以区商务部门口径为准。
政策依据: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上海市会展业条例〉的决定》(2026年9月1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,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,共十四条)。具体执行口径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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