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新旧法过渡办法征求意见:申请按哪部法审?
核心结论:2026年9月28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日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——《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相关业务处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12日。其中"过渡办法"共十条,明确了新旧法衔接的总规则:2027年1月1日前提交的注册、异议、复审、转让、续展等申请,之后作出决定的,原则上适用新法;无效宣告和撤销案件则"程序从新、实体从旧"。老板要重点盯三件事:异议期衔接、囤标将被依职权撤销、误导性使用可追溯处罚。
2027年前提交的申请,按新法还是旧法审?
按征求意见稿,2027年1月1日前向国知局提出的注册、异议、驳回复审、不予注册复审、变更、转让、续展、注销、许可备案等申请,只要行政决定或裁定在2027年1月1日以后作出,就适用修订后的商标法。想赶在过渡期"搭旧法便车"基本行不通——现在提交的申请,审结时大概率已按新标准审查。
两类案件实行"程序从新、实体从旧":
- 无效宣告:针对2027年前核准注册的商标提无效,程序按新法,实体问题(该不该无效)按核准注册时的旧法;
- 撤销案件:2027年前提出的撤三、撤销复审,程序按新法,实体按旧法。
异议和囤标清理有什么新说法?
- 异议期分段计算:2027年1月1日前刊发初步审定公告的,异议期按旧法;之后刊发公告的按新法第三十六条计算(新法已将异议期从3个月缩短为2个月),想提异议的企业务必盯紧公告日期;
- 囤标、三年不用将被主动撤销:2027年起,对连续三年不使用或沦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,国知局可依职权撤销,由地级以上商标管理部门调查核实、逐级报送,"注而不用"进入常态清理;
- 误导性使用可追溯:2027年前注册的商标,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且行为持续到2027年后的,直接适用新法——最高可按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,逾期不改的撤销商标。
动态商标申请要交什么材料?
新法新增动态标志可注册,过渡办法细化了材料清单:
- 申请书中声明为动态标志,说明使用方式并作文字描述;
- 提交MP4格式动态视频,单个文件不超过20MB,清晰展示完整变化过程;
- 同步提交3至9帧JPEG静态图样,与视频内容一致。
注意:动态影像容易被当成广告、产品演示,通常要经长期使用取得显著性才能注册;国知局可要求申请人在收到通知15日内提交使用证据。
中小企业现在该做什么?
- 盘点名下商标:三年不用的赶紧投入使用或主动注销,别等被依职权撤销;
- 自查使用方式:包装、广告中夸大产地、功效的表述立即整改;
- 有异议计划的,按2个月窗口期准备证据,别按老黄历等3个月;
- 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,11月12日前可发邮件(过渡办法:tiaofasi@cnipa.gov.cn;审查指南:sg1@cnipa.gov.cn)或信函反映。
常见问题速答
现在提交商标申请按哪部法审?
2027年1月1日后作出审查决定的,适用修订后的新商标法。
囤着不用的老商标会被撤销吗?
会。2027年起国知局可依职权主动撤销,建议尽快使用或处理。
意见怎么向官方提?
2026年11月12日前发邮件至cnipa指定邮箱,或信函寄商标局。
政策依据: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就〈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相关业务处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《关于就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(2026年9月28日发布,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12日);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2027年1月1日施行)。文件尚在征求意见阶段,具体口径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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